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深入贯彻全国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大种业“放管服”改革力度,助力打好种业翻身仗,近日,农业农村部就优化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审批流程,取消了省级审核环节,直接由审批大厅统一受理审核,主管部门一次审批,进一步为申请主体“减负”。
7月1日,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审批办理指南(下称“指南”)发布实施,优化后的进出口审批系统正式上线运行。据了解,新版指南同时释放了鼓励引进种质资源信号,将引进种质资源申请主体由法人放宽到科研人员和育种家,明确可以以自然人身份引进农作物种质资源,并要求申请主体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切实依照指南要求,合法合规从事种子进出口相关事宜。
下一步,为确保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平稳有序,农业农村部将加强事前审核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我国农作物种子国际贸易健康发展。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农村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| 政讯通-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联系电话:010-56019387、010-80440269、010-69945235
监督电话:18516948318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