耒阳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粮食生产稳步发展,巩固提升“产粮大县”地位,出台了一系列粮食生产优惠政策。我们来看看耒阳种田人的“福音”有哪些?
耕地不能抛荒
⑴不种地不得补贴。
⑵村组集体请人代耕的,由代耕人享受补贴。
⑶抛荒2年以上的,由村组集体收回,重新发包。
⑷对新耕种多年抛荒耕地的,除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外,由乡镇(街道)给予适当奖补。
种粮食有补贴
⑸谁种植、补贴谁。
⑹种一季、补一季105元/亩。
⑺种双季加70元/亩(只补助土地实际种植者)。
⑻稻谷价格补贴标准30元/亩。
⑼只要种植粮食规模达到50亩以上,种一季补50元/亩;种双季补80元/亩。
集中育秧有补贴
⑽机插秧育秧面积1亩以上,补助1500元/亩。
⑾机抛秧育秧面积2亩以上,补助800元/亩。
⑿水洗秧育秧面积3亩以上,补助300元/亩。
⒀专业化育供秧中心为农户提供代育早稻秧的按大田面积60元/亩给予补贴。
⒁对租种面积在100亩以上且在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3月20日前新建成的育秧大棚,按20元/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。
⒂对租种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或社会化育供秧公司在2021年3月20日前新建成的叠盘智能密室(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),按比例给予补贴,单个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
农机作业有补贴
⒃农机购置补贴,按有关文件执行。
⒄农机作业补贴:对早稻机插秧、机抛秧作业服务的给予60元/亩的大田补贴。
⒅对2021年新购买专用机插(抛)秧软、硬盘的按1元/张的标准给予补贴。
⒆对2021年新购且作业面积达到300亩的高速插秧机、抛秧机,烘干机、石灰撒施机、稻草打捆机给予累加补贴。
科学种粮有补贴
⒇在全市评选20个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种粮大户,给予单个5万元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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