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稻专业委员会,各有关单位:
经安徽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五届十次主任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,对我省中籼和中粳稻生育期审定标准增加“中籼稻和中粳稻早中熟类型品种,要求生育期不迟于对照”内容。现对试行审定标准作以上修订,请按照修订后标准做好品种试验、审定工作。
安徽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
2021年3月1日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农村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| 政讯通-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联系电话:010-56019387、010-80440269、010-69945235
监督电话:18516948318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