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局、厅直单位:
按照《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》要求,应有关地区申请,现变更部分地区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,原签发人渔业捕捞许可签发资格终止,新签发人履行该地区渔业捕捞许可签发职责。
附件: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变更表
吉林省农业农村厅
2022年9月30日
原文链接:http://agri.jl.gov.cn/xdny/yyyz/202210/t20221008_8592214.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农村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| 政讯通-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联系电话:010-56019387、010-80440269、010-69945235
监督电话:18516948318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